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使用中的注意事項
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使用中的注意事項
廢氣處理設備主要是指一種環保設備,它可以通過回收或利用不同的技術去除和減少廢氣中的有害成分,從而保護環境和凈化空氣,使我們的環境不會受到污染。
使用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的注意事項如下:
1.設備機身和專用配件一起使用,嚴禁私自拆裝配件。
2.嚴禁催化燃燒設備長時間空轉。
3.活性炭的脫附溫度必須保持在80~120℃。如果溫度過低,脫附效果會受到影響。如果溫度達到130℃,活性炭就會自燃。
4.如果發現宿主有異常聲音或異味等,應立即停止并及時修復。
5.催化燃燒設備周圍不得堆放雜物,并留出一定的空間供機器散熱。
6.長期停電需要切斷電源。
7.催化燃燒設備雖然可以處理各種有機廢氣,但禁止吸收化學腐蝕性污染物、建筑垃圾等,并為了設備安全而吸水或弄濕物體。
8.潮濕高溫廢氣無法處理,因為活性炭只能在常溫下吸附,不防水。
9.它不能處理含磷、鉻、鉛、砷、銻、汞、錫、鹵素、氨等分子的有機廢氣,以及高濃度粉塵,也不能處理含有高粘度油脂的氣體,如制藥廠、橡膠廠等行業。
10.催化劑應該定期更換。